小谈“林黛玉讽刘姥姥‘母蝗虫’”事件(2/8)

为什么这么强调古代的三观,本人在这里要再度强调。《红楼梦》所描述的世界,是一个身份的社会,这个社会里没有平等。就连宝姐姐,也因为身份所限。而毁誉参半。这里,我就不用宝姐姐,也就是薛宝钗做例子了,以免有人说本人是黛粉,故意来黑宝姐姐什么的。

这里本人要提一个人,那就是柳湘莲。

原著第四十七回提到柳湘莲的时候是这样写的:“……原系世家子弟。他父母早丧,读书不成。性情豪爽,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至眠花宿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

而原著在第十四回描写秦可卿的丧礼的时候,就提到了一句:“理国公柳彪之孙现袭一等子柳芳”。

看到了没有,芳和莲都是草字头的,也就是说,柳湘莲跟柳芳是同一辈的。

假如本人直接这么说:柳湘莲跟理国公府现任爵爷柳芳是堂兄弟,也许有人就要骂本人牵强附会了。

但是,请大家想一想,如果没有后面的故事,贾家没有犯下大罪,贾元春也没有晋位凤藻宫尚书什么的,按照惯常的时间线,等贾母、贾赦贾政王夫人这些长辈都去世,等贾琏真正成为荣国府的主人,等贾宝玉再长大一点,请问:贾琏有这个必要跟贾母王夫人一样,这么娇惯着贾宝玉吗?贾琏有这个义务为贾宝玉这个堂兄弟提供那么奢华的生活吗?

所以说,柳湘莲之于柳芳,就等于是贾宝玉之于贾琏,或者说,相当于贾宝玉的儿子之于贾琏的儿子,因为贾琏贾宝玉是玉字辈的,而他们的儿子侄子却是草字辈的,就好像贾兰。

本人认为,将柳湘莲当做是贾宝玉的一个侧面,或者干脆一点,将柳湘莲当成未来的贾宝玉也是可以的。

因为贾母贾政王夫人一旦死去,贾宝玉就没有理由留在荣国府里,当然,他也没有这个本事养活自己,过去因为荣国府的权势而要讨好他的人,反而需要他去放下身段讨好,这没有什么意外。

原著里面形容柳湘莲是:素性爽侠,不拘细事。其实这八个字的另外一层意思就是,柳湘莲的脑子其实也不够精明,守不住钱财,遇到事情也不会冷静思考,更不要说采取正确的对策和手段了。

就跟贾宝玉一样。

从原著里许多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得出来,贾宝玉也是一个守不住钱财的人,同样,遇到事情,他总是不能很好的分析事情的原因对错,也不知道采取正确的对策,就像是在处理藕官烧纸钱最后让林黛玉背了黑锅这件事情一样。

性格决定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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