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5章(1/2)

老鼠的看法——

其实今后一些年,无论成本如何,离婚率还会不断增高。

北京上海一线城市,离结率高达50%以上,也就是说,每办2对结婚,就办1对离婚。

产生这个现象的原因很复杂,但有个基本趋势,就是人与人之间,个性冲突愈来愈影响婚姻质量。

欧美国家,离婚率也高达50%以上,那里的人道德操守并不比我国差,但离婚率还是高。

因为,人毕竟是渴望自由和幸福的,如果婚姻提供了幸福与自由,那么它可以维持;如果不能,那么它就该解体。

这样以来势必会造成一个问题:离婚财产的分割。

我们现在是个什么社会?首先它是个男权社会,男人在社会经济中依然是主导力量,但妇女的贡献也在逐步增大;其次这是个男女平等的社会,男女的平等受法律保护。尽管在一些落后地区仍然男尊女卑,但实际上这是不合法的。而在一些发达地区比如上海,甚至男权不彰,女权过大。有些妇女说,婚姻中女人为家庭付出更多,女人要做家务妨碍了事业发展,男人在离婚时应该给补偿。其实不尽然,在上海和长江中下游其他一些地方,男人对家庭的付出很多情况下并不比女人少,甚至更多。

可毕竟在同一个国家,不可能执行不同的法律。这样,法律无论怎样规定,都有不尽人意之处。

小农时代的婚姻,因为人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差,所以婚姻更多地以谋生为主要目的。男人养家糊口,女人生儿育女。在男人占绝对主导地位时,就要制定出一些规矩强迫女人接受,以保证男人对女人的绝对权威,绝对控制。这就是所谓三从四德,夫为妻纲。所以在这种环境下,潘金莲必须忍受无一是处的武大郎,而不能与情投意合的西门庆结婚;违背了,她就必须死。现在来看,这是多么压抑人性,多么残忍无道。

如今,在发达国家,随着社会保障健全和生产水平的提高,很少有人再仅仅为生计而屈从于婚姻,追求个性自由也就成了影响婚姻质量的最主要因素。我觉得,爱情这个东西,必须随心而定。有就是有,没有了也不必装作还有。所以,离婚率高我觉得不是什么大问题。

当然所有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婚姻总有波折,离婚必定会对人产生伤害。但是人为什么冒着产生伤害的风险去离婚呢?因为人们可以判定,继续留在婚内的伤害更大。两害取其轻只好离婚了。

但在我国,情况非常复杂。这是个小农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国家,而且国家太大,人口太多,受教育水平差别很大,沿海与内地,城市与农村,差别都很大。这势必造成人们对婚姻的认识差别也很大,人们结婚的动机、在婚内扮演的角色差别也很大。这给我们细分婚姻类型带来了很大困扰。

中国农村男子结婚,都要盖婚房。这是小农经济下自然的表现。可到了都市里,男女白领之间的婚姻,居然也要男人有车有房,这说明小农思想的残余并未肃清。这样的婚姻本身就不是为了爱情,依旧是为了谋生考虑。都市白领女性其实是很幸福的,她们既享受了现代文明成果,提倡男女平等甚至女权主义,又享受小农残余下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好处,却又不必背负三从四德的义务。这样,男女之间,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就不对等了。考虑到中国未来的城市化与知识的普及,这种类型的婚姻会越来越多。所以,我认为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是针对这个情况制定的。

至少在城市,受过教育的白领女性,已很难说是弱势群体。知识水平、谋财能力、男女平等对妇女的保护,以及她们所遇到的男人的素质,决定了她们差不多已完全实现了男女平等。

不能说男女青春价值不等价,男女青春在绝对意义上是等价的,而其不等价是社会赋予的意识——小农社会残余了男子挣钱养家、美妇嫁有钱人的“郎才女貌”观。

小农残余指导下,很多女性结婚就放弃了对自己的要求,无论知识、教养都停止了进步,而一些人甚至连容颜都懒得保持(保持年轻状态是个很累的事,天天重复枯燥的锻炼、减肥等等对意志不坚强的人来说很难做到),这必然导致自身的贬值。而男子(仅是事业有成的男子)因不得不每日与社会打交道,结婚后还会继续成长,教养、经验、学识有不断提高且日益成熟,并且熟知女性心理后还特别容易讨女人欢心,所以显得有魅力了。说男人越老越值钱,只是针对少数学有所成、商有所成、仕有所成的男人,而一个40多岁又一事无成的老男人,谁也不会喜欢的。

中国有关婚姻法律的制订是以一个现代西方式文明国家的标准为准绳的。一夫一妻、男女平等,这是中国婚姻法律的基础。这样一部法律自然是对的,但它不能公平地解决一个小农向现代工业国家急速转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乱局。它无论怎么规定,具体到每一对个体,它都会有不公平之处。

所以,这部法律不可能使所有人都满意。只能说,它是一个现代文明国家必须有的一部法律。

而既然是男女平等,那么必须把女人作为与男子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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