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骚,但你不能扰(1/2)

[一]

“不明觉厉”在网络上就已算不上什么新词了,要按网络流行和淘汰的速度,它几乎也已经到了骨灰级别了吧。

像迂腐如我辈,想一下子理解这类词语很困难,其难度与刚放开小脚的老太太走路差可比拟,试想一下,你如果让那些裹着三寸金莲的瘪嘴老太太理解半露rufag的少女穿着内裤上舞台得有多么难!

对于女子的教育,古人讲究“行不露足,笑不露齿”,生怕多露半寸肌肤,好像由那露出的半寸肌肤,人们就可以顺着肌肤想开去,想到胸,想到乳,想到生殖器,想到女子的绣房与花床,想到xigai(约略鲁迅语)可时代发展到今天,这一切都不算个屁,几乎遍地全是开放的女子,她们生怕别人看不到自己的脸儿媚,生怕别人看不出自己的胸丰满,生怕别人忽略了自己也长着与男人不一样的生殖器,于是,她们大晒特晒,凡所能晒,无所不晒,能晒的尽量晒,不能晒的创造条件也得晒。

好一个晒的世界,可为什么晒来晒去,空气里依然充斥着一股霉味一股骚味?

我可以尽着性子骚,你不能扰。

不骚不扰不经济,想扰也行,心诚则灵,手拿足够通灵宝物,百无禁忌。

[二]

有人说,网络流行是个屁,香也罢,臭也罢,吹一阵风也就过去了。但也有些流行语不甘心当屁的命运,非得留下点痕迹,比如“不明觉厉”。

人们对它的一般解释是“虽然我不明白你们说什么,却觉得很厉害”,较真的话,它其实属于缩略语。

网络流行就这样,流行的,不一定是正确的更谈不上高雅了,恰如女人的时装,一旦流行,所有的街面上像患了病——一样的式样一样的色彩,好看不好看,适合自己还是不适合自己倒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流行,似乎身上不裹上那个流行的包装,自己就已经被时代淘汰了似的。

好,不扯淡了,说点正经的。我对于“不明觉厉”突然有了另外一种理解——因为不明白不了解,所以才觉得很厉害。话反过来说,对于任何人任何事物,一旦有了深刻地了解,你会更理性地对他们进行评判。

遗憾的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更多的是前一种情况。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或者说“久住西湖无好景”,这当然可以用来指风景,风景如此,事物如此,人呢?

“无限风光在险峰”,因为险,所以去的人少,因为没去过,又闻其险,所以会在内心里放大那风景的魅力,增添了风景的神秘感,因而也扩大了对于陌生事物的吸引力,觉得一生如果不能欣赏那样的风景该是多大的遗憾,真到了某一天,自己攀登上那处在内心里念叨了无数遍的险峰时,也许会有某种程度的满足——但那满足与其说是内心的喜欢与震撼,不如说是虚荣心的补偿,更多的是第一时间涌上心头的失望:美确也美,可和那缠绕在内心的想像与期望相比,也不过如此而已啊!

[三]

赏景如此,看物如此,识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在人性的众多弱点当中,善于制造偶像崇拜偶像大概是大部分人很难避免的——有些人会唱几首好听的歌,那就被人们制造为歌星;有些人喜欢码一些文字编排一些现实中可能发生也可能永远不会发生的故事,那就被人们尊之为作家;还有一些人喜欢鼓捣一些新产品新工艺发表一些新理论,那就被人们吹捧为发明大王或者科学家……

是的,没有人否认,这些人确实在某方面具有超出常人的才能,他们也确实为社会文明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确实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与认可,我对此并无异议,但是我想说的是——不要因为这样就简单地把人家神化,把人家摆到神的祭坛上,强制着把人家塑造为“完人”或者“神”,即使你喜欢拜神,你的生活中不能离开神,你一天不跪下磕几个头烧几炷香不舒服,你也不能无端地把别人从正常人的行列里拨高供奉到“神”的祭坛上啊——人家除了会唱歌,会写文章,会演电视或者电影,会搞研究或者发明创造,会炒作会赚钱之外,人家可能还喜欢搞点不能见阳光的小动作,比如吸点毒贩点毒啦,比如喜欢酗个小酒开个快车啦,比如泡几个小妞开个什么男女那点事的“扒蹄”啦……

明星不是“星”,不是“神”,人家也和你一样是“人”,你所有的缺点,人家也可能有,你想做而不能做或者根本就做不到的事儿人家就可能做,难道因此你就应该痛哭流涕说“我的世界坍塌了”?若果如此,那是你贱你活该,人家本来就是这样的人,谁让你因为人家的一点“光环”就非得想像为能够泽被天下万物的“佛光”呢?人家混蛋不混蛋咱先不说,你感觉失望甚至绝望那是你的事,人家可没强迫你或者勾引你把人家想像为“完人”,这世上本就没有什么狗屁完人,如果真有,那要么是别人一厢情愿凭空想像制造出来的,要么就是“完人”本来就是人品极差心机极重野心极大而刻意做作出来的!

[四]

说几个大家可能都知道也都关心的名人吧,比如说张国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记住【人体照相机】最新更新章节〖我可以骚,但你不能扰〗地址https://wap.xbqg99.net/148/148907/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