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开庭会审(2/3)
轻轻颤抖起来,同时慢慢浮上一层美丽的粉色。
利海琳目光迷离的看着董志乐,这种视觉的强烈刺激震撼着她的心灵,燃烧着她的魂魄,让她将自己的全部心神投入到此时此刻中去。
过后的利海琳有着不同于平时的美丽,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在散发着浓密的艳光,那娇懒的神情,都深深的吸引着每一个成熟男人的神志。
虽然我们不是第一次,但每一次都是这么的让人沉醉。
利海琳坐在董志乐怀里,眼看着董志乐英俊的脸庞,手指无意识的在董志乐的胸膛上打着圈圈,嘴中喃喃的说着:阿乐,还记得我们的第一次吗?也是在办公室,也是你什么也没说的抱着人家就胡来──好怀念那时──
如同晴天霹雳,又如当头棒喝,董志乐被利海琳的一番话提醒了,对──对。就是象──象──我知道了,我知道那个破绽是什么了,哈哈──琳儿谢谢你提醒了我。
兴奋之下抱着利海琳猛的吻起来。
虽然利海琳不知道董志乐说的是什么意思,但董志乐此刻的兴奋和开怀是她能够感觉得到的,而且显然董志乐的性趣又上来了。所有的心思都在董志乐身上的她当然不会管到底发生了什么,也无暇去管了,转眼间,刚刚平息的情火又熊熊燃烧起来了。
8月20日,上午8点,香江第一号法庭。
现在开庭审理编号v20131458914号案件,被告王世美,男,现年47岁,香江地产大亨,被控于2009年7月14日9:40a,在丽云大厦谋杀范某,赵某──现──传一号证人杨洛诗上庭做证。
在杨洛诗宣誓后陈述了她看到王世美指使人杀害范某赵某继而想杀害自己,在接到报案后自己及男友采取的种种行动和措施,说得很详细也很专业,根本让人无法找出什么破绽。
杨小姐,请问你看见我的当事人王世美先生时,有没有遭到抵抗呢?
董志乐并没有在她的处理过程中找什么破绽,只是问了这么个似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杨洛诗显然没有想到董志乐会问这么一个问题,但精明的她立马意识到董志乐问这个问题的目的何在,董志乐显然是要给陪审团一个好的印象。因为谋杀是一项大罪,罪犯很少不会在被捕的过程中抵抗。
没有,罪犯王世美并没有抵抗,因为他──
杨洛诗刚想说因为他在杀人,被害者在反抗,他怎么可能有抵抗的事,就被董志乐打断了。
谢谢,但我要提醒杨洛诗小姐,我的当事人不是罪犯,在法庭没有做出裁决前,他最多是犯罪嫌疑人,请杨小姐在回答问题时不要带有主观色彩。
我没──
杨洛诗刚想说些什么,又让董志乐打断了,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随后律政署又请出了他们的二号证人,鉴定科的陈科长,陈科长详细的解说了他们在案发现场的取证过程以及最后的检验结果。
请问陈科长,你刚才说的一切说明了什么问题?
董志乐问道。
说明犯罪嫌疑人王世美曾与死者发生过争执并到过案发现场。」
那就是说我的当事人曾与死者发生过接触并到过案发现场,但不能说明我的当事人就是凶手,是不是?
这?
陈科长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也就是说你刚才所提供的证据仅仅是说明了我的当事人到过并与死者发生了争执,是不是?
是。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在香江并没有哪条罪说明发生争执和到旅店住宿是犯法的吧?
董志乐看了看法官和陪审员,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王静到底是怎么搞的呀?明哥也真是的,不是说好了要绑架杨洛诗或杀害她么?她怎么可能出现在现场?真是糟糕透了!
董志乐心中想道。哎!没办法了,只有先用那个破绽了!
法官大人,我要求出示我们的一号证物。董志乐站起身来说。
说着对利海琳点头示意她拿出已经准备好的文件。利海琳将文件交给法庭书记官,有她呈给法官和各陪审员。
董志乐拿起文件,看了看正在看文件的法官和陪审员说:这是五年前和四年前发生在丽云大厦的两件凶杀案,从死者被害的情况以及凶手的作案手法看,这两件凶杀案的凶手是同一个人。
反对!检控官站起身大声的说道:反对辩方律师陈述与本案无关的事情,浪费法庭的时间和纳税人的金钱。
此案的检控官是一个有名的大律师──赖有为。显然他有点看出董志乐这么做的原因,不知是针对他,还是不忍他继续陷入深渊。是故提出反对。
法官大人,赖有为我所说的绝对与本案有关,而且关系极大,请允许我继续。
董志乐斜瞄了赖有为一眼。想道机会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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