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有罪之身被无罪释放(1/2)
反对无效。法官略一沉思说:请辩方律师尽快进入主题,不要过多的在细节上浪费时间。
多谢法官大人。董志乐挑衅的看了一眼赖有为,继续说:这两件凶杀案虽然与本案发生的时间上相隔四、五年,但他们也有着很多的共同点──
董志乐手拿文件,自信满满的侃侃而谈,一一述说着那两件案子与本案的种种相同之处。
这两件案子最后成为无头公案,因为从案发现场找不到凶手的任何资料,这是与本案的唯一不同。
请问辩方律师,你所的这一切说明了什么呢?法官听完董志乐的陈述发现问。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所说的一切只为了一个目的,那就是说本案的凶手和五年前的凶手是同一个人,而我的当事人五年前在台湾而不在香江,也就是说我的当事人不是本案的凶手。
反对。赖有为马上站了起来,反对辩方律师做出毫无根据的推断。
反对有效。法官又对书记员和陪审团说:辩方律师的最后陈述不必记录,也请陪审员不要受辩方律师最后陈述的影响。请辩方律师在陈述过程中不要使用结论性的言语。
赖有为趁机站起,辩方律师虽然提出了几年前发生的案子,但请问为什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相同的凶案呢?
董志乐丝毫没有因为刚才的小挫折而沮丧,脸上还是那一贯的淡淡的笑容。
董志乐又拿出一分文件说:这是近三年来,在纽约发生的三起凶杀案的材料,根据材料所显示的种种迹像表明,这三件案子和发生在香江的几件案子的凶手是同一个人。
边说边将材料呈递给法官和陪审员。
突然腰间的电话发出一阵阵的震动,董志乐心中一动向法庭的门口看去,只见金明带着一名年轻人走了进来,迎到董志乐的目光点了点头。
董志乐心中大定,明白这是金明的好计策;反其道而行之──将李小超找来了。
法官大人。董志乐马上站了起来对法官说道:我要求传招本案的三号证人,他们是我当事人案发时不在现场的时间证人。
杨洛诗听说还有人证,顿时大吃一惊,据她所知,知道王世美底细总共不超三人,其中两人已死,就她一个还活着。难道?这样一想,她心里开始不安起来。
待她回过头一看,发现这人证就是她男朋友──李小超。
这下杨洛诗开始明白了,李小超被绑架,这是威胁,赤裸裸的向她威胁。如果自己再不识趣点,那么李小超的后果就是那两个人的下场了。
而此时做在椅子上的董志乐再没有一点点的担心,现在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中,可以说剩下的时间就是董志乐自己表演的时间了。这件案子他已经是稳操胜卷,一会到那里去给王世美庆祝呢?这是董志乐目前的想法。
果然,半个小时后,法庭宣判: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此案的一切费用有律证署承担。
在法官说出王世美无罪释放后,王世美高兴的跳了起来,冲到看席和金明他们紧紧的抱在一起。
妈的,走走走,快点离开这晦气的地方。
王世美和金明庆祝完,又一把搂住董志乐,说了声谢谢后催促离开这里。
妈的,老子好几天没有爽过了,今天晚上我请客,庆祝我的有罪之身释放,还有谢谢你呀阿乐。走走走──
众人见王世美一副恨不得马上离开以及难以掩饰的性渴望的样子,顿时哄堂大笑,直说王哥啊王哥,是不是什么部位发霉了啊,这么急着晒太阳。
妈的,老子不是发霉,是倒女人的霉,还有啊,我可不是为了我才急着要走的。
王世美一脸神秘的说,我可是为了广大的啊,这几天没有我的慰藉,恐怕要断水了,那你们还不渴死啊。
说完就向外跑,众人高呼王世美欠扁,追了出去。
董志乐、王世美和金明领着几个人浩浩荡荡的风光无限的光荣走出法庭。刚一出法庭的门就被一个人揽了下来。
美丽的伍燕察官一脸冰霜的站在他们前方,冷冷的看着兴高采烈的他们,见他们直直的冲着她走来,却一点也没有退让的意思。
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我们美丽的伍副察官啊,怎么找我们有事吗?
王世美见是抓他的伍燕,一脸不爽的用奇腔怪调调侃她。
哼──我不是找你的,王世美。
伍燕看也不看王世美这个暴发户,目光紧紧的盯着董志乐。
没事你们可以走了,还有当心一点,这次算你命大,以后不要落在我的手里。否则的话,哼──董律师,我有些话想和你说,可以么?
虽然是用商量的话说的,但她的语气中却没有一点点的商量的意思,有的只是你要是拒绝看看。
那我们先走了。
王世美见伍燕一脸的冰霜,虽然不以为然,但现在重要的是先洗去自己一身的霉气还有就是找个马子好好的爽上一爽,就没和她较劲。
好好的〖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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