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第二百一十四章:试探(2/5)


我说:“我之所以说这件事,是想告诉你们,我和你们是朋友,我们之间可以无话不谈。”

接着,我们就聊起来。

我很相信自己对人的洞察力,我渐渐觉得,他们并不是假的。

通过聊天,他们三个人的性格也渐渐明晰起来——

看得出来,于旬旬属于那种听话的男孩子,他善于表达,守规矩,懂礼貌,在学校应该是个班长之类的角色。

梦野属于那种成绩非常好的学生,人比较腼腆。

于苟苟属于那种淘小子,成绩肯定不怎么好。他喜欢冒险,喜欢刺激,喜欢恶作剧,经常被请家长。不过,这小子人气旺,在班里属于非主流的小领袖。很多女生喜欢他。

听于旬旬讲了一件事,我也听笑了——

班里选学生代表,老师推举了5名学生,作为候选人,他们分别走上讲台发表竞选演说。

演说完毕,老师问同学们:“你们觉得谁更适合当选学生代表啊?”

同学们都不说话。

老师又问了一遍。

一个男孩小声说:“我觉得于苟苟更合适……”

全班同学哄堂大笑,接着,有人高声喊道:“于苟苟!”

全班同学都高呼起来:“于苟苟!于苟苟!于苟苟!……”

于苟苟正趴在课桌上睡觉,被大家吵醒了,他揉了揉眼睛,四下看了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老师苦笑了一下,看着于苟苟说:“既然同学们都推举你,你也上来发表一下演说吧。”

于苟苟说:“噢,还有我的事啊!”

然后,他就摇摇晃晃上了讲台。

全班同学终于安静下来,全部期待地看着他。

于苟苟开始演说了:“我很荣幸……首先,如果我当选了学生代表,我的妈妈会为我感到很骄傲……”

全班同学再次哄堂大笑。

我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笑。经过梦野一解释,我才明白,在他们班级的语境中,谁说‘我的妈妈会为我感到很骄傲’是十分幼稚的,很明显,于苟苟是故意的,就是为了逗大家乐。

他发表完演说之后就走下讲台了。

大家开始不记名投票。

过程很长,大概用了一个多钟头,于苟苟投了票之后,又趴在课桌上睡着了。

唱票的同学开始念了:“奥巴马,于苟苟……蜘蛛侠,于苟苟……燕子李三,于苟苟……”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