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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剑圣的自白(2/4)

号,可是我这个逆徒却选择了剑,从而走出了一条离我师父期望越来越远的路,成为了一名佣兵,最后成了剑圣。后来我才知道,大凶,不是一个空洞的名号,而是一个千万年不败的荣耀,只属于她与她的子民。我,不配

反手出剑横于胸前,剑刃上抹过留下浓稠黑血滴溅脚下土地,植被枯萎于一刹之间,嘴里念念有词:以吾之血,号鬼神之召令惨死的植被上重新浮现“生机”,是一个闪烁的鬼影,没有双脚,只有可怖面容和畸形双手,它的声音嘶哑而卑微,为您效命,我的君主

如果你为一些怪物或者流氓所困扰,那么来找我吧,虽然我不识字,也不懂什么礼节,作为一个顶尖佣兵我绝对会让你满意,如果你是个美丽的姑娘,我们甚至可以考虑用别的东西来抵扣报酬

斩断这一切的,是水,是月光,是火,是初阳,是风,是星月,是山高水长,是一念之差,是执着,是迷茫

是光着脚丫在大理石上蹦跶的声音,脚步越来越近,她好像忽然察觉了自己还睡着,便转而蹑手蹑脚的探过来,其实自己只是装睡而已。

野外的夜晚并不好过,当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树叶缝隙洒在自己脸上时,这美梦便随之消散,进而取之是在地上睡了一觉导致的浑身酸痛,冰冷湿气也让自己喉咙痛的要死,双手撑地爬起来拍了拍身上露珠和湿土,朝着的方向望了一眼

“今晚就能到了”

晚上的莫米兹黑鸽子酒馆会让身临其境的所有人暂时忘掉自己的出身,所有人都是城里人,所有人都可以在这儿寻欢作乐,只要有钱就行,不同于西海岸的花里胡哨,的娱乐项目显得比较“传统”

“小伙子,给我整一杯龙舌兰”

“你这酒鬼今晚就只要一杯?”

“去你妈的,赶快给我整上来”

嬉笑着骂了这小子,手又去不自觉的摸了摸藏着钱袋的位置,鼓鼓的感觉真是让自己心安,又有些激动,还有些心慌,这就是为什么要先来这儿喝上一杯的缘故,将端上来的酒水一饮而尽,从外面的口袋里找出一枚钱币拍在桌上,径直离开,如果是往常,恐怕要后天才能从这酒馆爬出去

“哟,稀客啊稀客!真不巧蜜丽现在在接客,要不你点个别的姑娘?”

“没事儿,我等,今天我就是来找她的”

昏暗的小房间灯火用粉色灯罩围住,散发出的是 的暖流,坐在油腻的发光的床沿边摘了面具脱了身上衣物挂在一边,只剩下两件贴身的内衣,此时的自己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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