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3章 明目张胆的权钱交易(2/3)
斯-伍德说完,见李长亨侧头看向自己,嘴角微微上翘的继续说道。>
“我听人说拉蒙德的大儿子,是他的竞选筹备委员会的主管,而且一直负责资金和支持者提供的政治献金方面的全部事物。”>
李长亨一听政治献金,就知道弗朗西斯的意思。>
而且心里第一时间怀疑霍顿等人是想借助自己的手,对付拉蒙德。>
不过,弗朗西斯那上翘的嘴角,又让李长亨觉得这家伙好像是第一次,在面对自己时做出翘嘴的表情。>
而且对于一个成熟的政客来说,面部表情太夸张,等于告诉别人他此时内心的想法。>
李长亨一瞬间就明白过来的笑了笑。>
然后想着米国选举制度中有两种钱,一种是政治捐款,一种是政治献金。>
表面上两种钱都是用在选举上,但前者合法,后者就难说了。>
可能不违法,但逃不掉花钱买政策的嫌疑。>
政治捐款基本上是由广大的选民,还有企业团体,按照不超过明文规定的最高金额,捐给竞选人用于竞选活动的钱。>
这一部分资金大部分都是小额为主,毕竟老百姓再支持某个人,愿意捐出的钱一般都是几十、上百美金而已。>
而且捐献的最高额度是2千美金,向某个党派捐款则不超过5千。>
不管你支持几个人或者两党都支持,但年捐献总额不得超过3.75万。>
这种法律意义上光明正大的钱,数量可不会多,或许举行十几场人数以万来计算的公开演讲就会花光了。>
可选举的成功率,基本上和耗费的金钱成正比。>
钱多不一定就成功,但钱少的劣势更严重。>
所以钻法律空子就成了常态,当然政客们也不傻,反而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
规定捐款需要进入一个专门的银行账号,这没什么好说的,因为这笔钱通常都不多,限制又太多,只能用在明面上。>
但米国法律不禁止支持者主动帮你拉选票,主动花钱帮你在媒体上打广告,更不禁止支持者花钱帮你找竞选对手的麻烦。>
这个才叫政治献金。>
当然别人帮忙,肯定是要有回报的。>
还有一种则是,比如拉蒙德在任上帮支持者获得巨大利益,那么等拉蒙德退下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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