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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4章 电视购物(2/3)

光出门逛超市购买日用品、日常食物,还得开车的这一条。

对出了名懒的米国人来说,吸引力就不会小。

至于配送,老实说,米国的人工成本确实高,但仅仅排除掉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的价格差额,就足够在米国各大城市建立物流网路。

而且说句不客气的话,李长亨和花旗的股东们,看重的并不是电视购物公司能盈利多少,而是这种新模式一旦被民众接受。

光一家公司在资本和股市上的估值,就能以20倍销售额的爆发式增长,轻易就膨胀到20亿,百亿、甚至几百亿。

未来的网购、电商、明星带货等等模式,都能在电视购物中找到相似处。

等纽约一地试运营状态良好,李长亨的目标就会转向并购,在这年代盈利能力并不强的电视台。

按照米国电视台全私人的模式,只要吞下东部城市纽约、费城、迈阿密,西部的洛杉矶、旧金山、凤凰城。

还要南部的休斯顿、达拉斯和新奥尔良等大城市的电视台。

就能组建一个覆盖米国东西海岸,和南方的巨大电视网。

到了这时候,必然会成为全米国最大的媒体集团,掉过头来,和赫斯特或者其他传媒集团讨论合并时。

就不是传媒集团占优势地位,而是这些传媒集团为了利益,求着和李长亨商量合并的问题了。

而且,一个市值几百亿,一个市值才48亿,谁是主导地位就显而易见了。

甚至,这种模式受到市场欢迎时,李长亨稍微和赫斯特接触一下,只要伦道尔-赫斯特不傻。

他就不会等上几年,电视销售开始崛起时,才迟钝、没眼光的找李长亨和花旗商量互相持股的事。

一旦伦道尔-赫斯特心动,他就没法再保持赫斯特家族,35%的大股东地位。

说真的,李长亨不认为伦道尔-赫斯特,还有传媒集团的股东们,会放弃一家被资本市场看好,未来市值至少过百亿。

3、500亿也能期待一下的巨无霸的股份。

万一赫斯特不愿意,无非就是花几年时间组建电视网络,再收购大型报纸累媒体。

有了这基础,再延伸到杂志行业其实很简单。

甚至,米国的传媒集团又不只有赫斯特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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