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第一百零七章:《墨治法》(2/4)

以做出回答,干脆就直接看李郃的解释。

然而李郃并没有给出答案,只是提出了一个观点:法治公平,有时应对社会公正做出退让与妥协。

东梁君转念一想就明白了:看民意!

不得不说,这个观点让他感到十分新奇。

像这类有争议的案件,其实法家与儒家都会刀下留情,只不过法家往往难以自圆其说,可能最后判个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而儒家则大多从孝道入手给予特赦,然而李郃却提出了一个社会公正,这是东梁君闻所未闻的。

有这个新奇的观点打底,东梁君对这部《墨治法》逐渐产生了兴趣,随后他又被‘尚贤’这一块被惊到了。

前文说过,墨家学说主张的‘尚贤’,其实就是希望各国君主与官员、权贵像曾经的圣人那样无私地照顾百姓,不应将治理国家、治理百姓视为权力,而是应该视为职责与义务。

但迫于各国的抵制,连墨家也不敢明说,可这个李郃倒好,他干脆将这件事给挑明了,明确用‘职责与义务’取代‘权力’,甚至对官员的定位也做了一番阐述:治国教民。

“官不治民,那谁来治?”

小声嘀咕了一句,东梁君就从这部法的前文得出了答案:法来治!

“以民为本、依法治国……”

他喃喃自语。

平心而论,他对儒家提倡的‘以民为本’、法家提倡的‘依法治国’都不陌生,甚至天下各国都在摸索将儒家的‘礼治’与法家的‘法治’相结合,但说真的,儒家所谓的‘礼治’只是一个空洞的理论,根本没有理论,而儒家所谓‘以民为本’,也跟墨家的‘兼爱’一样,都只是对各国的一种美好期望。

可如今,一个尚未弱冠、从未治理过国家的年轻人,却真正将‘以民为本’贯彻到了新法中——连法治公平在必要时都要为社会公正让步,为民意让步,这还不叫以民为本?

不得不说,对比‘兼爱’,李郃所主张的‘尚贤’,给东梁君带来了更大的冲击。

毕竟一直以来,国君、权贵,皆象征着权力与荣耀,但李郃却较墨家学说更为激进,认为是一种责任,对国家的责任,对百姓的责任,哪怕是东梁君,一时半会也有点难以消化。

忽然间,他联想到了当初榭亭之议时,李郃曾强硬地对梁姬说出‘若死便葬于少梁’那句话。

当时他气得恨不得宰了这小子,可如今细细琢磨他才逐渐意识到,他们这些人所说的‘国’,与那小子所说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