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要钱又要命(1/5)
听了前来报案人说的情况,李序然急忙带人前往案发现场。
照例,一驰留守按察使司衙门,尘远随他一同前往。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但这“火”总得要等一段时间才能烧起来。这段时间就是用来了解情况,摸清底细的。可李序然这个按察使的位子还没坐热就遇上了这样的事情。
事发的地点是布政使司里一个姓陈的五品官的府里,具体地点在他的书房,现场一点都不乱。里面的书籍、以及主人珍藏的古董、字画等都没动。
据陈太太说,他们当时刚吃完晚饭,他们家小女儿妞妞和一只猫在玩,后来这只猫跑到外边了,她也就跟出去,陈太太她们正在喝茶说话,没太留意。结果,令人意外的是,凶手竟然把他年仅七岁的小女孩给杀了,手段很残忍。
另外,李序然通过仔细观察,发现还有一个问题,这位五品的陈大人说他就是丢了一件玉器和一张银票,但他没说这件玉器到底是什么来头?同时,也没说银票的面额是多少。
只是说房子里还有其他银票,所以确定不了到底是多少,记不清了。但,看他太太的反应,要不就是玉器价值不菲,要不就是银票的数额不小。
身在官场,李序然自然知道这位陈大人的难处:如果他说他丢了很多钱,那被人会说是贪污得来的。更何况,李序然身为按察使,本身就就有权利对南江省的这些官员的行为进行监察和督导。
说实话,只是丢了这两样东西,他可能连案都不报,但现在小女儿被杀,他就不得不报官,可要是选择了报案,那就得都说清楚,不然不利于破案。
这一点就像是病人和大夫,病人为了治病,不得不给大夫说实情,哪怕是难以启齿的事,也不例外。
但,官就是官,陈大人还是留了一手,当然,这些瞒不过李序然。
这时,陈大人说道:“臬台大人,早就听说您断案如神,这次,一定要找出凶手,丢的东西不重要,但小女之死,让下官肝肠寸断啊,求大人替下官报仇啊,下官这里给你磕头了,臬台大人”
那个时候,人们一般称按察使为臬台大人,“臬”为刑法、法度之意。明清称按察使称为“臬台”或“臬司”,“台”乃是古代的官署名或旧时士绅对高级官员的谀称。就像称巡抚为抚台、布政使为藩台等一样。当然,这一般都是下级对上级的称呼。
自从李序然当了按察使后,不少人见了他都这样称呼,这让他很受用,更多的是来自内心的自我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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