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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2/3)

天澜有名的诗人文客都决定前去崭露头角,若能拔得头筹,加官封赏也是不成问题的。

“听说了吗?元启有名的少年才子厉惊尘也会赶来上京参加诗会,听说是想与我天澜的才子们一较高下。”

“就是那个五岁便能七步一诗,九岁便能出口成章的少年天才厉家长子厉惊尘?”

“对对对,就是他。我看啊,此次诗会的头筹怕又要是花落厉惊尘的手里了。”

众人一阵唏嘘,也不怪他们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厉惊尘这个人也着实有些变态,仿佛他就是为整个文坛而生的。

诗词歌赋、曲酒流觞,但凡是和文学沾点边的东西,他总是一点就通,也难怪会得虚竹“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文彩承殊渥,流传必绝伦。”的评价了。

诗会一事众人皆知,消息自然也传到了罗云鹤的耳朵里。拿着烫金的帖子,罗云鹤只觉得头疼不已。

若是不去就是不给天澜的面子,到时候上升到外交事件怕是不好收场;若是去了,这隐藏在使团的刺客也不知会何时动手,着实叫他左右为难啊。

一旁的裴邵知晓罗云鹤的心思,便主动请缨道,

“不如就让裴某人替大人出席诗会,这样大人也就不用担心天澜的颜面和刺客一事了。有大人镇守在驿站,想必那刺客也不会贸然出手暴露身份。”

罗云鹤一听大喜过望,连忙将这烫手的帖子塞到裴邵的手里。

裴邵握着烫金的帖子,黝黑的双眸闪过一丝亮光,嘴角勾起一道高深莫测的弧度来。

皇宫的诗会如期举行,上京城内有名望的诗人自然都想凭借此次机会露个脸,谋个官职,宫门口自然也是热闹非凡。

辘辘的马车声如雨水敲打着地面,金色阳光中,地上悠悠掠过一辆线条雅致的马车倒影。

马车四面皆是昂贵精美的丝绸所装裹,镶金嵌宝的窗牖被一帘淡蓝色的绉纱遮挡,使车外之人无法一探究竟这般华丽、飞驰的车中的贵客。

便是这拉车的马儿也担得上是“宝马权奇出未央,雕鞍照曜紫金”。

厉惊尘百无聊赖的坐在奢华的金丝鹅绒芙蓉毯,骨节分明的右手执着缠枝莲花金酒壶。玉颈一仰,便将清酒直接倒入了嘴里。

若不是奉虚竹的师命让他来撑撑场子他才懒得千里迢迢,一路跋山涉水赶到天澜,也不知道这次诗会的意义在哪?

天澜一向重武,他还真是瞧不上那些只会动武的粗人,舞枪弄剑哪有风花雪月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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