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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海商和工厂(2/3)

“……赵爱卿,你家可曾入股工厂?”皇帝好像听进去了,摸着下巴上稀稀疏疏的几根胡子若有所思,片刻之后忽然改变了话题,从讨论国家大事变成了家常闲聊。

“臣谨遵圣命,在景阳五年就让家人在北直隶入股了马车厂和琉璃厂,每年红利远比臣的俸禄多。”尽管不知道皇帝发问是什么意思,赵世卿还是对答如流,宁可自爆收入也不想被挑出任何毛病。

“嗯,很好,如果满朝文武都有赵爱卿的觉悟,朕就不用年年为养不起边军发愁了。不过假如有一天你家入股的工厂货物卖不出去了,是否还能分红呢?”

官员的家人做买卖是否违反大明律法呢?肯定是不违反的,大明律只规定四品以上官员不能经商,却没说他的七姑八大姨也不许经商。

实际上大明朝的商业活动主体就是官员,或者叫官僚资本,真正的民间商业活动规模很少也很小。所谓的清流东林党,其成员家里很多都在东南沿海一带经营各种生意,包括走私和土地兼并。

他们之所以要和阉党斗得不死不休,并不是为了国家兴衰,而是要阻止皇帝对其家族利益的侵害,只不过表面上喊出来的理由让普通人听着比较高大上而已。

这和后世里的利益集团玩命游说政府是一个道理,千方百计的要把政策向有利于他们的方向引导,但又不能公开说出原因,得找出各种各样花团锦簇的理由粉饰。

“这……水涨船高,若是工厂没有收入,臣家里不光没有分红,怕是连本钱也收不回来了。”

皇帝问的并不复杂,但赵世卿却迟疑了。这个问题听上去和今天的议题没关系,但既然皇帝问了肯定不是闲聊,必须想仔细再说。

“朕做为新政的发起者,可以非常负责任的告诉诸位,假若缺少了沿海商户下南洋,大明的工厂两年内就得有一半无以为继。即便是开矿、炼铁、烧窑的厂子,三四年后也将步其后尘。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朕创办工厂的本意并不是赚取大明百姓的钱,而是要用其产品换取周边国家的货物,以供我朝使用。

北边和东边的蒙古人、女真人、朝鲜人物产不丰,乏善可陈。但东边的日本产金银、硫磺,南洋则有大米、木料、香料、铜矿等物,皆为我朝所需。

诸位请仔细想想,如果能用我朝高产且价低之物从番邦换取有用之物,除了工厂股东有钱可赚之外,是不是也能令本朝百姓受益?赵尚书,此时京城里一套透明琉璃酒器售价几何?”

洪涛为什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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