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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73章 土地问题(2/4)

。秦以“名田制”而强国。随着商鞅“开阡陌决裂封疆”的一系列改革,古老的井田制被彻底废除了,领主贵族的世袭土地所有特权也随之消亡,代之而起的是“名田制”。名田制最突出的特征是按户籍计口授田(此所谓名田制地由来)的同时,又按军功大小分封不同的爵位和不同数量的土地。国家授出的土地即成为私人占有,国家不再收回,土地可以买卖。按户籍授田实现了国家借用土地对农民的严密控制;凡在户籍之民皆可得一定土地,也能使民休养生息从而国家安稳、税赋充足稳定。按军功封赏土地的制度打破了贵族的世袭特权,产生了大批的军功地主,这对当时的社会展产生了巨大地推动,秦因此国力大盛,一统六国。汉朝承袭了秦地制度,秦的“名田制”得以沿袭。汉文帝和汉景帝因此强国,创造了令后世艳羡不已地繁荣与昌盛。名田制开创了土地私有制,随着社会展,土地买卖大量出现,土地兼并的浪潮开始冲击名田制。到了汉武帝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几乎到了“富者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程度。在这次土地兼并的狂潮中,除了普通自耕农的土地纷纷被豪强兼并外,另一类被大量兼并地土地便是军功土地。军功地主的子孙多半骄逸无度、难承其祖之遗风。他们或因违反国家法禁亡国陨命,或碌碌无为杂于庸保,祖上因军功所获得的土地皆被他们变卖一空。名田制渐至名存实亡,加之后来国家不再以军功授田宅而开始以金银实物为赏赐,名田制终至消亡。土地兼并最终败亡了名田制。王莽篡夺帝位之后,曾实行了一系列新政。在土地制度上,他推行了“王田制”。王莽和其追随者认为,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是土地兼并的根源,他们对此有着非常时刻而正确的认识。王莽所推行的王田制,正是以抑制土地兼并为主要目的。王田制的主要内容是将土地收归朝廷、禁止私人买卖土地,将男丁不过八口的家户所占土地限制在一“井”(九百亩)之内,过部分分与乡邻宗族,无地农户可按一夫一妇受田百亩标准由朝廷授予土地。但为何这样一个能从根源上解决土地兼并问题地改制方案最终失败了呢?导致王田制失败的原因,正是因为禁止土地买卖。王田制仅实行三年即被废除。今天河北三州二都护府实行的是屯田制。屯田制最早开始于汉武帝,分为军屯和民屯。军屯是指组织军队开垦荒田以给军粮,民屯是指招徕流民耕种屯田为军队或朝廷提供粮食。屯田为国家所有,士卒和农夫耕种时要上缴朝廷和军队一定数量的佃租,留下的余粮归自己,且屯田兵客不得随意离开,否则罪及妻子。屯田制给军队和朝廷提供了大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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