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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闸北区一带在老上海是窝棚区,也就是俗称的“下只角”。新中国解放后那里住的也多是普通的工薪阶层,老一辈的人在解放前多有拉黄包车的,打短工的,当雇工做保姆的彼彼皆是。
而刘艳的家就在那里,相对好一些的就是刘艳的外祖一辈吧在做了点小生意,在那里开了一个杂货店,相对的生活也过的不错,老俩口原来有一个儿子,后来战乱的时候得急病没救过来死了,而刘艳的外婆也因为那次生产有了后症,直到四十多岁时才又有了刘艳妈妈刘红娟,那个宝贝啊就不用提了。
刘艳的爸爸庞祖雄是招赘女婿,原来是了个上海毛纺厂的学徒工,小伙子挺机灵,偶然一次来杂货店买东西时遇上了刘红娟,之后就一直找借口接近她,就这样你情我愿的,娇小姐刘红娟就被他骗到了手,可是刘老爷子可不愿意自己女儿嫁一个学徒工,无耐俩人已生米做成了熟饭,也只能同意俩人的婚事,但是条件是男方必须入赘,而且第一个孩子必须跟刘姓。
刘艳继承了其父亲其母的优良基因,在那一带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娇娇姐了,另外刘艳还有一个妹庞月和弟弟刘松,分别是十七岁和十三岁。
八十年代中期,改革的春风吹遍了全中国,上海是首当其冲,刘家借着以前的底子和文革后归还的房产在闸北头一批房产变迁时就成了响当当的富人了,再加上新中国成立,窝棚区也出了一些名人。闸北区也就不象以往一样被正宗的上海人排斥了。
而刘红娟虽然从小生活在闸北区,可是对自家的女儿要求甚严。虽然她和宠祖雄是自由恋爱的,可是几十年的婚姻也懂得了生活不是光有爱情就可以维持的,文革的时候家里被划为了富农成份,几处房产全被没收,过得那日子苦的啊,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生活让她改变了自身的价值观,所以她一直希望女儿能嫁入名门或是做个官太太。
大女儿刘艳可是刘红娟费劲了心血栽培的,就算是最艰苦的日子里。她还是骑着脚踏车穿过半个上海送女儿去学舞蹈,练钢琴。培养名门淑女该有的气质,可是好不容易把几个孩子拉扯大了,她却不听话报名当了一个营业员,这是其一。
给刘红娟打击最大的就是女儿离家出走,和罗利德住在了一起,这种打击没有一个母亲能接受得了的,所以那个时候起就狠狠的扔出了一句话,说不再认这个女儿了。
刘家的老太太还健在着。刘艳的做法在老太太眼里就象是自己女儿的翻版。所以刘红娟念叨起大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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