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吻我(1/3)
已经很久没有住过院的时宜,因为一点烫伤,在莫致之要求下,在医院待到肌肤上连一点疤痕都没有了才出院。
终于见到了外界的阳光,时宜很是感动。
整整一个礼拜啊!
她差点以为全世界就医院那么大了。
“要去公司吗?”时宜仰头问莫致之,这男人太高了。
“嗯。”莫致之拉起时宜的手,“从今天开始你会换一个工作,在新工作交接之前,跟在我身边。”
终于不用再当跑腿小妹了。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参加广告拍摄和走秀?”时宜的眼睛湿漉漉的,显得很是期待。
“你就这么喜欢去做模特?”莫致之拧眉,径直走开了。
时宜:“……”
她好像什么都没做,莫致之的不开心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工作就这么从跑腿小妹变成了混吃等死,时宜双手托腮,看着正在工作的莫致之,唇角不自觉向上勾起一个弧度,就这么陷入了迷妹状态,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目光有多炙热。
“把你花痴的目光收一收,再看就该扣工资了。”
脸上的红晕逐渐弥漫开来,时宜转身,耳根都变红了。
看一眼居然还要扣工资,莫致之简直是她见过最小气的男人了。
莫致之唇角轻挑。
没有人能在面对心上人那么炙热的目光时,还无动于衷,他放在时宜身上的注意力,远大于工作。
这是他放在心尖上的姑娘,怎么能让她去做模特,这种是人都能欣赏她美丽的工作?
更何况还有一个成天。
莫致之在心里给“模特”这份工作打了一个大大的叉。
“叮咚”一声响,时宜的手机亮了起来,难得一见的,有除成天之外的朋友给她发来了消息。
“我要结婚了,你来参加吧。”
是你来参加吧,而不是请你来参加,也不是询问你的意见。
时宜看着上面的备注,唇角勾起的弧度显得有些勉强。
林佳宁,她大学时的上铺,曾经一起吃饭逛街的好友,也曾经喜欢过同一个男人。
林佳宁是从同学群里拿到时宜联系方式的。
看了莫致之一眼,时宜咬唇,力度大的下嘴唇有些发白。
好歹当年也算是个情敌,虽然基本没有什么竞争力,她的第一反应就想要拒绝,结果时宜一句话还没有发送出去,林佳宁就接着来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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